在耶穌名下的各宗各派的弟兄姊妹們!在聖經四福音中,我們是否發現這樣一個問題:當時的文士、祭司、法利賽人都很精通舊約聖經,並且他們都是文化知識很高的人,在當時人的眼中,他們都是聰明通達的人。可是,當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來到他們面前之時,他們卻用舊約律法把耶穌基督釘在了十字架上,並且他們的理由還「十分充足」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到底是誰錯了呢?
舊約的律法,以色列人一直守了兩千年,隨著耶穌的降生,舊約律法已完成了他的歷史使命,畫上了句號。雖然當時耶和華沒有在聖殿中或藉先知宣布律法時代結束了,可是耶穌的降生就標誌著恩典時代的開始、律法時代的結束,神的作工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:由律法時代轉成了恩典時代;由以往的守律法轉成了認罪悔改;由以往大而可畏的耶和華向人顯現時的烈火轉成了憐憫慈愛的人子;由以往耶和華親自驗中的聖殿轉成了在聖殿之外作工,隨走隨作;由以往的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轉成了打左臉給右臉,要外衣連裡衣也給的包容忍耐,以至於饒恕人七十個七次……很明顯,耶穌的工作與耶和華的工作大不相同。他是來完成父的託付,作全人類的贖罪祭,他是在作新的工作,他要把人從律法之中帶出來,邁進恩典時代,讓人得到他的救恩。這樣,耶穌作錯了嗎?